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

2024-12-17 1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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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回答2:

笔记本还是以前的,当时的CPU就是那样的配置,单单换CPU的话配不着,因为与你的笔记本主板相吻合的都是以前的老CPU,那时候没有四核的;而今天有了的四核,一个恐怕CPU针脚不匹配,再一个即使安得上也不一定兼容,就好像房子都破旧了,你把灯泡换了也显不出来屋子哪儿新。建议把这台处理掉,添钱买一台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