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你违背了它,也将手到法律的制裁。对于遵纪守法有的人会疑惑不解 ,可能在自己犯法的时候都不知道这样是粗犯了法律,这种人就是无知不懂法的人。在我们上海外来人士逐渐增多,可大部分都不懂得法律。正因为如此,要应该推广法律宣传,来维护社会的安定,当然这开始的第一步,应该有自己零头。那么,我们自身又应该如何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 一. 自我带头,推广法律。我认为应该向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多听听到的法律的讲座,多收看、多收集法律资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组成假日小队在双休日进行法律宣传,或在布告栏上张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议书。让所有对法律见识浅薄的人了解法律,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二. 不做违法事,不学恶风习。我们应该在学校里学习好扎实的基础,并在课外掌握一技之长。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一个人做还是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贯有的有益于光的群众,一贯有益于青年,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艰难的。因此,我们从小就应该做好事,使记忆里的坏事没有藏身之处。常年坚持,就不会学习到恶风气,不会作出触犯法律的种种恶行为。 三. 不仅自己不违法,更要劝慰他人不触犯法律。在自己的身边的人,都有可能在一个人生的转折点,在以霎时间作出无知的行为。我们看到坏人坏事,应勇敢地站出来劝阻他们,也更应该站出来与邪恶作斗争,决不能明哲保身,听之任之或避开了事,更不能姑息养奸。 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 青少年犯法,现已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已是许多国家面临的严重问题。在社会上,许多一些无知的少年加入了帮派组织,干些违法犯罪的事,因此,往往会酿成大祸。在学校中,许多同学知法犯法,做一些对人民对国家有害的事,因此丧失了自己学习的黄金时期,虚度这美好的时光。 青少年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的道路呢?是因为社会上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诱惑,因为家庭生活环境的不良影响。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班中出了一位鼎鼎有名的大名人——龚庆。他天不怕,地不怕,经常违反校规,不放过任何一次旷课的机会,甚至有一次乘着上厕所的机会逃出了学校,自称去上海逛了一圈。真是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小学生所能做出的事情。虽然他的家长一次次的被请来,但他还是没有悔改的意思,依然旷课,依然做犯校纪的事。如今他上中学了,他还是经常犯校纪,而且还变本加厉,最终被学校开除了。 是什么原因使他变得如此的胆大呢?这是因为他父母太宠爱他了,而他在学校里闯的祸在他父母的眼里根本不算什么大事,还几次与老师争吵。当他做了一些违法的事后,他父母竟没有好好教育他,相反,还不当回事。这使他的胆子变大了。才使他走到了今天这种地步。虽然孩子有错,但大部分的责任在于他的父母,知道孩子犯了错误却不好好教育。这才使他走到了今天不可挽回的地步。 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青少年进入游戏机房,电脑房。这使他们的心思不放在学习上了,而被游戏占据了。一天的课程对他们来说是多么地漫长啊!上课几乎听不懂,每分每秒都盼着放学后回家打电脑游戏。因此成绩也如流水般地降下来了。 随着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给我们迎来了艰难的机遇和挑战。所以,我们国家也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而我们作为青少年学生,是将来国家的人才,国家栋梁,就应该养成讲法律,讲道德,讲文明的好习惯。 3。争做守法小公民 社会上有这样一群少年,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靠着勒索、敲诈过日子,这种日子的尽头就是在铁栅栏、大墙内度过几年青春。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一个就读于初三年级的刘某由于种种原因,厌学、逃学甚至彻夜不归,时常在学校附近欺诈低年级同学,后来竟入室行窃,最后经区警察署,学校检举,被送往工读学校进行再教育。 其实他们和我们一样,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多愁善感的少年,从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稳重懂事的少年,也和我们一样应该拥有一个五彩缤纷的未来,一个锦绣前程。可就是一时迷失方向,迈出错误的第一步,而离开了青少年应该遵循的正确轨道,走上了另一条泥泞曲折的道路。 而这错误的第一步多数是因为“以恶小而为之”。,从周围同学那里“顺手牵羊”,一开始是5元、10元,到后来胆子渐渐大了,偷取数额也增长了好几倍,有的甚至发展到了向低年级同学勒索、敲诈的地步,到最后等待他们的只有那冰冷的铁窗生活。 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出自少管所一位犯罪少年的真情告白:徐某从小家境贫寒,买不起好吃好玩的。有一阵子,校园刮起“四驱车”热,徐某羡慕得不得了,可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于是一个歪念在他脑子中形成。他偷了同班同学的10元钱买了一辆四驱车。因为只有10元钱,那位同学也没报告老师,这一风波就如此草草收尾。这给徐某带来很大震撼,他认为这样“赚钱”倒是很容易,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最终由于偷窃数额较大而被送进了少管所。 由于他的盲目攀比.,同学的不检举使他们慢慢走向罪恶的深渊,执迷不悟又把他们一步步推向罪恶的深渊。家长的劝导,老师的教诲,对这些少年起不到任何作用。缺乏判断力、辨别力的他们把错的认为对的,把坏的认为对的。一直等到有一天,他们醒悟了,觉醒了,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可是一切已经晚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因为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要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古人也早已告诫过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而错误的第二步就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像上文所提到的偷了10元钱,也许在许多同学眼里,10元钱根本算不上偷,只有上千上万的数额才算是偷。这是对法律知识的一种误解。偷是一种行为,而偷取的数额则是判决时的一项依据。 据有关机构估算,青少年犯罪案例年年呈上升趋势。可见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实在是太肤浅了。为此,我们的社会应对少年儿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少年儿童的是非观与处世观。而处于身心正在发生转变阶段的我们,更应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或是一时冲动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到时后悔莫及。 朋友们,看看这一例例令人发指的事实吧,看看那些生活在牢狱中的同龄人吧,也该为我们幼稚的心灵敲一下警钟吧!大家要从我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让黑色的魔爪永远从我们缤纷五彩的生活中驱逐出去!
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星期六上午,闲着没事, 一个人来到大街上。 一边走,一边想, 买什么东西好呢?走着走着, 被一家精品店给吸引住了。 走了进去,商店那琳琅满目的商品一下就让 眼花缭乱, 看中了一款特别漂亮的手表,表盘是心型,上面镶嵌着许多可以活动的钻石,很适合 这个六年级的学生戴。 越看越喜欢,于是 决定买下来。可是一看手表的价钱, 呆住了:150元。这么贵,买不起呀! 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家店。
一边垂头丧气地往家走,一边想:要是那块手表再便宜点就好了,妈妈也许会给 钱买呢!突然, 发现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皮夹。 连忙跑上去,用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拾起了皮夹,然后快速跑到一个人很少的小区里,忐忑不安打开钱夹。啊, 惊呆了!有这么多张百元大钞! 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顿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这时, 的脑海中正义和邪恶在争论不休:
“呵呵,你今天真幸运,可以去买手表拉!”
“不,这是别人的钱,你不能拿!”
“得了吧,别装好人,你要是拿回去给失主,就是傻瓜拉!”
“你不要被贪欲冲昏了头脑!为失主想想吧,他该是多么着急啊!这钱可能是失主的救命钱啊!老师不是常常教导你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吗?如果你这么做,能配做少先队员吗?”
“别还,别……”
渐渐的, 发现正义的那一方声音越来越大了,盖过了另一方的声音。同时 也为自己刚才的想法而惭愧。虽然 喜欢那块手表,但是用这样的钱买来的手表, 戴了也不会安心。于是, 来到了派出所,把钱交给了警察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