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中央的文件就能说得清啦,最后还是要看单位
——中共中央(1983)14号文件:《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指出,各级党校的培训班、理论班,都要实行考试、考核制度和学历制度,根据入学前的文化水平和入学后的学制、所学课程,经考试合格者,取得同国民教育相当的学历和待遇。
——中共中央(1990)15号文件:《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提出,党校办学方式,主要是脱产学习,也可函授、面授相结合。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学制二年以上班次的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可同时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中共中央(1994)5号文件:《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经考试合格的,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的有关待遇。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1995年9月)规定: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中央文件具有绝对权威,这些决定、通知、意见、条例写的明明白白,可是在实际执行中却走了样。中央党校是党的最高学府,可是许多用人单位却把眼睛放在了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上,忽视了党校学历人才,甚至在就业、升职、晋级等诸多方面歧视党校学历毕业生,认为其文凭的含金量不高,认为是花钱买的文凭。这种“文凭至上”的观念使很多优秀人才失去了与其他人平等竞争的机会,也说明中央文件的权威在基层被打了折扣,甚至成了一纸空文。党校是干部的摇篮,可是这个摇篮里哺育的孩子到社会上却受到了就业、升职、晋级等诸多方面的歧视,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文凭争论也好,政策争论也罢,说到底是部门权力和利益的打架,而受苦的是那些普通百姓,普通的劳动者。建议各级党政部门、各用人单位,在制定政策特别是关于人事方面的政策时充分考虑民意,深入基层做广泛的调研后再下结论。因为其一言一行,所表达和透漏的信息也许会引起基层很大的轰动,也许会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也希望关于党校文凭的讨论能引起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把中央文件的规定落到实处,给党校毕业生以公正、平等的机会,享受同等的待遇。
摆明了要栽赃嫁祸,摆明了要搞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