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法律依据: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符合《婚姻法》及《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相关规定的,是可以请求重新分割的
可以要求重新分割离婚时没有查明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当时没有分割,可以要求。
如果当时已经分割,不可以要求。
如果当时一方隐匿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
如果有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且在诉讼时效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