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都有哪些?

2024-11-22 16: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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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分别是:

1.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4.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法求偿权。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6.得知识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的制定,并对其实施加以监督。

9.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1) 安全保障权;(2) 知悉真情权;(3) 自主选择权;(4) 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

回答2:

消法》规定消费者有九大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为了使这一权利真正得到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该项权利表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根据《消法》的规定,这项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2)有权拒绝交易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为求偿权。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为结社权。 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为获得有关知识权。 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人格尊严是消费者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最起码的权利之一。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大量表现为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物品,甚至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的行为。 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监督权。 拿起法律的武器和你的勇气。

回答3: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拓展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回答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扩展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指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而该法的颁布实施也是中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回答5:

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