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占许可证。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
在独占许可中,被许可人获得了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该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只能由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连许可人即注册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即构成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排他许可证。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得再准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3、普通许可证。“薄利多销”的形式,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而且还保留了许可其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在普通许可中,被许可人只是取得了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至于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以及其他第三人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都无权干涉。
商标许可形式及法律风险:
商标许可基本形式包括独占使用、独家使用和普通使用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许可人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
2.独家使用许可形式,是指在商标使用许可人存续期间,除商标许可人自己使用外,只授予一家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多家使用,同时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形式较为普遍。
由于商标本身的创新价值不高,更多体现为具体使用商标企业的商誉和信用,因此若企业希望独占使用,则可能采用洽谈商标转让的方式直接获得商标所有权。
正因为这种特点,商标许可与专利许可形式不同,普通使用许可是商标许可中最为常见的形式。
即使是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方同样需要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一定领域内排除竞争,若商标权人在同一区域同时许可多家使用商标,必然影响被许可人的利益。
在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合同中缺少对商标权人的必要限制,应当认为被许可方面临法律风险。必要的限制包括商标权人不得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许可第三方使用商标,商标权人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自营的限制等。
商标使用许可-百度百科
独占许可和普通许可。它的区别就是独占和普通。
1、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这是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
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在独占许可中,
被许可人获得了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该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因此,在注册商标
的独占许可中,只能由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连许可人即注册人自己也不能
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即构成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注册商标的排他许可。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
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得再准许他人使用其
注册商标,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3、注册商标的普通许可。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
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
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而且还保留了许可其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在
普通许可中,被许可人只是取得了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至于许可人使用该注册
商标以及其他第三人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都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