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盖有辽宁省财政厅监制的收据是可以用于报销的。你说的是“辽宁省财政部监制”可能是假票,省级是没有财政“部”的,只是财政“厅”。
可以,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不能开发票只能开收据,按规定可以进入正常报销流程,象发票一样报账。
一般的收据不能当发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