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主要有以下几大原因: 1、性格不合 2、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少沟通,难以建立真正的感情,大家是为过日子而过日子,是经济共同体而建立不起感情共同体; 3、一方染有比如赌博、吸毒、外遇等恶习; 4、性生活不协调
家庭的和谐来自夫妻之间的性和谐,L90%的夫妻离婚是-性不和谐 记得采纳啊
夫妻之间已经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了,已经没有可以挽回和拯救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