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的生育保险?

2024-11-27 16:14: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吉林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吉林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吉林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7、结婚证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回答2:

1.按照原国家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临时工,三资企业中方职工,股份制,私营企业职工,不分隶属关系,均应参加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包括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未列入生育保险统筹的有关费用仍按照有关规定,由原单位支付.
2.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
3.你长春的同学说的有道理:你单位既然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就应当由生育保险解决;没必要找医疗保险报销,医疗保险报销的数额有一定限制,是你问错了地方!!
4.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缴费一年以上,职工完全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抓紧给单位说清楚,好享受正常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5.不是地区政策不同,而是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两个不同的社会保险!别误解!

回答3:

我问过了,生育保险是医保收的,如果不找医保,那么找哪个部门解决呢,急盼答复!

回答4:

不是地区政策不同的原因,是所在单位性质不同的原因。

根据《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可能你是属于这种类型。

附上《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请对照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