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请教授;文言文学者帮我翻译一下《吕氏春秋》这整部书的译文要标准答案...

2024-12-19 10:41:2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仲春这个月,太阳在白天运行到奎星位置,傍晚弧宿在中天,早晨建宿在中天。这个月以甲乙日为主日,主这个月的天帝是太皞,天神是包芒,动物则以鳞类为主,音以五音中的角音为主,候气律管则应着六律中的夹钟,以八为成数,味道以酸为主,气味以膻为主,以户神为祭祀对象,祭品以脾为上。开始下雨,桃李开花,黄莺啼叫,鹰变成鸠。天子在青阳太庙处理政务,乘作鸾鸟装饰的车,骑青色的马,车上插青色的蟠龙旗,穿青色的衣服,佩戴青色的玉饰,主食是麦子与羊肉,祭祀用的器皿要简洁而通透。这一月,保护好草木发的芽,要照顾幼小,扶养孤寡;选择吉日,命人立社祭祀;下令有关官吏,消除监狱,拆掉犯人的刑具,不要抢夺百姓,停止问案和诉讼。这个月,玄鸟到来,到来的那一天,要用太牢祭祀高衤某神(即媒神)。天子亲自前往,后妃率领各嫔御,向天子所用的物品行礼,带上弓囊,装上弓和箭,祭祀在高衤某神之前。这个月,春分这一天,有雷声,开始出现闪电。虫类全都开始活动,人们开始开门外出,春分前三天,天子举起铎(一种乐器)对百姓说:“将要打雷了,有在雷霆之时进行房事的,生下的孩子必不正常,一定会有灾祸。”春分这一天,统一衡量长度、重量的标准,平均容器和秤锤。这个月,耕种的人很少回家住,于是修造门扇。前殿后殿都要修好。不要进行大的活动,避免妨海农时。这一月,不要使河流、沼泽、水池等干涸,不要焚烧山林。天子要献祭羔羊打开冰冻,先祭祀到寝庙。上旬的丁日,命管理乐队的官吏进入舞殿进行祭祀,天子率领三公、九卿、诸侯,亲自前去观看。中旬的丁日,又命管理乐队的官吏进入学校学习音乐。这个月,祭祀不用牛和羊,而是用圭和璧,更换皮币(一种钱币)。仲春如果实行秋天的政令,那么这个国家就要发大水,寒气常常袭来,敌人来征讨;如果实行冬天的政令,那么阳气不旺,麦子不熟,百姓大多相互抢掠;如果实行夏天的政令,则国家大旱,热气过早到来,闹虫螟灾害。
二:圣人忧虑天下,认为最珍贵的莫过于人的生命。耳、目、鼻、口,是服务于生命的。耳朵就算想听到佳音,眼睛就算想看到美色,鼻子就算想闻到芬芳,嘴巴就算想尝到滋味,如果妨害了生命,就不能那么做。对于这四种器官来说,即使它们不愿做的,但只要对生命有利,也该去做。由此看来,耳、目、口、鼻是不能为所欲为的,必须有所节制。这是珍惜生命的需要。尧把天下让给子州支父,子州支父回答说:“让我作天子还是可以的。然而我现在正有着严重的忧虑之症,正要治病,没有闲功夫去想天下的事情。”天下,是非常宝贵的,然而圣人不因它而损害自己的生命,又何况其它的东西呢? 只有那些不愿意因为天下妨害了自己生命的人,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越国国君接连三代都被国人所杀,王子搜很担心(怕作国君),逃到丹穴山。越国没有了国君,国人没有寻找到王子搜,追到丹穴山。王子搜不肯出来。越国人用艾草薰他,让他乘坐国君的车驾。王子搜拽着绳子登上车驾,仰天大呼说:“国君哪!为什么不可以舍弃我呢?”王子搜并非是厌恶当国君,而是厌恶当上国君之后的祸患。像王子搜这样的人,可以说是不因为国家而妨害自己生命的人。这也是越国人想让他当上国君的原因。鲁国国君听说颜阖是得道之人,派人持钱币先去拜见他。颜阖住在巷子里,穿着鹿布衣服,正在喂牛。鲁国国君的使者到了,颜阖碰到他们。使者说:“这是颜阖的家吗?”颜阖回答说:“是我的家。”使者把钱币送给他,颜阖回答说:“恐怕是国君误听了传言而使你获罪,不如回去问清楚了。”使者回去后问清楚,又来求见颜阖,颜阖不得已只好接受。像颜阖这样的人,并不是讨厌富贵,而是太重视生命了。世上的国君大多都用富贵来使得道的人显得尊贵,他们不了解实情,岂不很悲哀吗?所以说,应该用大道的精髓来保全身体,用它的末节去治理国家,用它的渣滓去治理天下。这样来看,帝王的功业只是圣人闲暇之余的事,并不是用来全身养生的办法。如今世俗所谓的君子们,损害身体、不顾生命地去追求外物,他们这样做是要达到什么目的呢?他们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呢? 大凡圣人有所举动的时候,一定首先要搞清楚他所要达到的目标和他怎样达到这个目标。假如有这样一个人,他用随侯的宝珠去弹射千仞高处的飞鸟,世上的人肯定都会嘲笑他。这是为什么呢?显然是他所耗费的太宝贵而所希求的却太轻微啊。至于生命,又岂止随侯珠那样的宝贵呢!子华子说:“能够完整地保全自己最好,(对自己)有所亏待的生存差一等,死又在亏生之下,被迫生存、求死不得为最下等。”所以人们所说的尊重生命的人,指的是全生的人;所说的全生的人,得到了六欲中所有最好的地方。所说的亏生的人,得到了六欲中某些好的地方。那么亏生的人的尊严就比较薄弱。他们亏待自己的生命越严重,他们的尊严就越薄弱。所说的死去的人,没有之所以知道了(一些事),就恢复他没有生存过的时光。所说的迫生的人,六欲中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获得的都是其中最坏的部分。服从是这样的,屈辱是这样的。屈辱不会比不义更加严重,之所以不义就是求死不得造成的。而且迫生还不只是不义,所以说被迫生存还不如死去。凭什么知道是这样呢?耳朵听见了讨厌听见的,不如不去听;眼睛看见了不想看见的,不如不去看。所以打雷的时候就掩上耳朵,闪电的时候就掩上眼睛,这就是(刚才说的话)的比方。大凡拥有六欲的人,都知道他们所十分讨厌的,但是一定不能得到避免,还不如什么都不要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是死了以后才能做到,所以说被迫生存还不如死去。喜欢吃肉的人,不是可以用“吃腐鼠的人”来称呼的;喜欢喝酒的人,不是用“败酒之人”来称呼的;尊重生命的人,不是可以用被迫生存、求死不得来称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