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因打架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在已经十天了,最多还有多长时间可以到检察院啊。案情已经调查清楚了。

2024-12-22 09: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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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最多可羁押37日。超过此期限又未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回答2:

打架到轻伤就到刑事诉讼了,如果公安局一定要送检察院的话就不要和对方做私下了结,没有任何意义。到派出所疏通下 看能否和对方坐下来谈谈,伤情鉴定变更为轻微伤,这样就可以通过赔偿而不必被判刑。轻微伤构不成刑事案。轻伤判也就是一到三年,民事赔钱也不是很多。不知伤到怎样情况,不过12万不是小数字,数额要看是谁具体伤人的 ,主要的就多 其余的少些

回答3:

刑拘最长37天,结案了吗?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呢?

回答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如果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最多可羁押37日。超过此期限又未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至于何时能移送检察院,要看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是否完毕,没有强制性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