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父亲生前的财产,那么他过世后就属于遗产,全体继承人,包括你母亲、你的兄弟姊妹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但是,房产系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现在登记的是你妹夫的名字,就意味着他是房屋产权人。你如果想改变这一事实,必须首先变更房产证,证明房产证是通过欺骗或非法的方式获得,比如你说的这是大家的房产,没有你们全体继承人的认可而私自过户。就是说,首先要起诉打行政官司确认房产登记过户无效,然后再确认其产权归属于全体继承人。
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首先应明确的是,这里指的分割、合并不是指同一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分割、合并,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共同地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对房屋进行的分割、合并。房屋分割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共同地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共有人并不能明确房屋的哪一部分属于其所有,但经分割后,变为各自分别所有,权利主体变成了单一的所有权人。合并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将其各自分别所有的房屋变为共同所有。如上述分割出售的房屋,某个产权人通过逐个购买变为其一人所有。
这里需要对房屋分割稍加叙述。在业内,很多人将房产产权分割称为“析产”,“析产”一词在我国历史上就已经使用。析产一般是指家财(包括房地产)的分割。可能是“分析”易于和“分析研究”中的“分析”相混淆,“分析”和“析产”一词主要由民间及业内人士使用。在建国初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中,也使用了“分析”一词而不是“分割”。在法律上则习惯于使用“分割”,是指对共有财产的区分。在对房地产的分割上,“析产”和’‘分割”应是同义词。房产分割应当以房产属于共有为前提,只有原来属于共有的房产(包括夫妻之间虽以一方登记但是实际上属于共有的房产)才能进行分割。如果父母所有的房屋要分一部分给儿子,这是房产的赠与,而不是分割。
因房产分割所进行的登记从表面上看,分割前和分割后相比较既未增加新的所有权人、也未减少所有权人。但是,在分割前各个共有人是共同地作为全部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而在分割以后,这种共有关系消失,原来的共有人分别成了原房屋中某一部分房屋的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己经发生了变化。建设部原((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也规定:“因房屋买卖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转移登记”,明确地将房产的分割列人了转移登记的范围。
按照继承法,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份额的继承权。对于房屋过户到一人名下,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或者出具放弃继承权的同意书。《继承法》25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文件一旦生效,不论是否用不正当的手段令其生效,都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属于你妹夫这个事实已经无法改变,就算你去告,法律也会认为是你们自己通过协商,把房子给你妹夫的。
当今之际,你只有勾引你的妹夫,劝他和你妹妹离婚,跟你结婚,这样,房子就又是你的了。
然后,你逼他把名字改成你的,再把他蹬了。
房产是承租房则只有使用权,不存在房屋产权继承问题。
1.即使是承租公房,承租人去世,也要其继承人优先承租。
2.对于此类诉
讼实效问题,从权利知道或应当知道侵害2年
3.如争议住房没有所有权,个人认为诉讼法院能否受理是个问题。
多数问题,由于讲述事实不清、不具体、个人主观判断等原因,事实不清的,建议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