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子——杀首子——产翁制
群婚与杂交的全盛时期是在母系社会,母系社会正是建立在群婚与杂交、民知
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基础上的。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男
子在生产中逐渐居于统治地位,母系社会逐渐转为父系社会。这时,男子为了把自
己的财产传给出自自己血统的子女,所以对妻子的贞操开始要求严格,这样,群婚
杂交逐渐归于消亡,一夫一妻制开始建立。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从群
婚与杂交过渡到一夫一妻制,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冲突,妻子与杀首子就是这些矛盾
和冲突的表现之一。
在这个过渡时期,群婚与杂交仍然存在,但人们已经开始以此为耻或以此为非。
例如前面所述的姜嫄踩了巨人的足迹而生后稷,但是后稷生下来后却被姜嫄抛弃了。
《史记·周本纪》上记的是:“稷生后,母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
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嫄
以为神,遂收养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在这段记载里,什么把稷丢在巷间小
路上,牛马都不踩他,把他丢在冰上,飞鸟用羽翼护他,这是又涂上了一层神话色
彩;问题是为什么要抛其他,很可能是因为孕他娩他都不那么光彩,因为他不是出
自父亲的血统。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楚令尹子文出生的事。令尹子文是春秋时的一个名人,他是
个私生子。《左传·宣公四年》记载:斗伯比“从其母畜于,淫于子之女,生
子文焉。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子田,见之,惧而归以告,遂使收。”这
是说,子之女和斗伯比生了私生子,由于这件事不光彩,就把孩子丢在云梦之泽,
老虎来了,不但不吃孩子,反而以乳哺之,子见到了这件怪事,认为这孩子神异,
才收养了他。
后稷和子文的诞生,都不是婚姻的产物,他们的母亲都感到不光彩,所以才抛
弃了他们。这种不光彩之感,则是一种文化的发展进步。这两个传说,鸟兽救命都
是相似的,只不过姜嫄如何怀上后稷被说得玄而又玄,而子之女如何怀上子文,
则点穿了。
由于男子重视自己子女的血统,而当时群婚杂交之风仍然存在,就出现了“杀
首子”的野蛮风尚。这就是说,男子婚配后,要把妻或妾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杀掉,
因为妻或妾过去已和他人性交过,所怀的孩子很可能不是出自丈夫的血统。这种现
象很残酷,但是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古书上有不少记载。例如:“禹曰:予辛壬
娶涂山,癸甲生气,予不子。”司马贞《索引》说:“岂有辛壬娶妻,经二日生子?
不经之甚!”这是对子女血统的怀疑与否定。既然怀疑与否定,就要采取措施,例
如:“昔者越之东有輆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羌胡尚杀
首子,以荡肠正世。”既然如此,娶妻为什么不娶处女呢?可能那时对鉴别处女还
没有有效的方法,而更可能的是那时群婚杂交之风仍然很盛,处女难求。
当然,“杀首子”除了杀男子第一个妻子的首子外,还要杀其他妻妾的首子,
因为那时一个男子可以娶多个女子,这不仅十分残忍,使女子蒙受极大的痛苦,而
且对人口的繁殖有很大损害。但是,从古籍查考,还没有发现“杀首子”曾成为一
种戒律,这似乎是某个特定时期的一种风尚,而且并不像弃子那样普遍。对私生的
子女娲之于途,这种现象在现代中国社会依然有所存在,它仍旧是性自由与性规范
矛盾冲突的产物。
和弃子、“杀首子”有关的还有古代的“产翁”习俗。所谓“产翁”习俗,就
是母亲生孩子,父亲坐月子。妇女在分娩以后,自己不坐月子,往往活动如常,而
由丈夫坐床卧褥,好像他刚分娩一样,这种民俗,曾在我国古代和世界上不少民族
中流行过。
例如房千里《异物志》云:
獠,妇生子即出,夫惫卧,如乳妇,不谨其妻则病,谨乃无苦。
又如《太平广记》卷四八三引尉迟枢《南楚新闻》:
南方有獠(獠是旧时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蔑称,应作僚,据考即今主要分布
在贵州、广西地区的仡佬族的先人),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
稍不卫护,其孕妇疾皆生焉。其妻反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越族,其妻或诞
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婿。婿拥衾抱雏,坐于寝塌,称为产翁。
又如李宗昉《黔记》卷四云:
郎慈苗……其俗更异,产生必夫守房,不逾门户,弥月乃出;产妇则出入耕作,
措饮食以供夫及乳儿外,日无暇晷。
再如钱古训的《百夷传》在记载西双版纳傣族的古代风俗时也谈到:
凡生子,贵者浴于家,贱者浴于河,逾数日,授子于夫,仍服劳无倦。
妻子生孩子,丈夫却装模作样地坐月子,为什么存在这种奇怪的现象呢?历代
中外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解释,但比较合理、被多数人所接受的是认为这是母权制向
父权制过渡时出现的一种斗争手段,即男子要夺女子的权,也要夺取女子生孩子的
功劳和荣誉。法国学者沙尔·费勒克引用了保尔·拉法格的话说:
装产的习惯,是男子用来夺取女子的财产和她的品级之欺骗手段中之一种。因
为女人的生小孩子,就是在家庭中享得特权的原因。男子所以要装产,因为他要使
人相信,他也是生小孩子的人。
沙尔·费勒克还补充说:
这种行动的方法,供给了男子做他承认父权之用,为男子表明出来,他对于小
孩子之权,也同于母亲对于小孩子之权一样,在家族进化的方向中,做了由母权制
过渡到父权制的阶梯。
中国古代有一些事情可以用“产翁”习俗来说明。例如“伯鲧腹禹”就是如此。
鲧是禹的父亲,腹内没有子宫,怎么会生出禹来呢?有的学者就据此推测说,鲧是
女性。其实,如果用“产翁”习俗来解释,鲧是在作“产翁”,问题就自然明白了。
总之,从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从原始社会向私有制社会过渡,是人类社会的
大变化,也是男人和女人相互关系的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