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它的体裁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三大类:号子(劳动号子)、山歌、小调(小曲)。
1、号子是人们在体力劳动过程中编唱并直接为之服务的民歌,它的音乐坚实有力,粗犷豪迈,和劳动者关系十分密切,号子对劳动有着实用性和表现性两种功用。
2、山歌是产生于山野劳动生活中,声调高亢、嘹亮、节奏较自由,具有直畅而自由抒发感情特点的民歌,山歌产生在辽阔宽广的大自然环境之中,是人们上山砍柴,田间劳动,山野放牧,或行脚、小憩时,为了抒发内心的感情或向远处的人遥递情意,对答传语而即兴编唱成的。
3、小调是产生在群众日常生活的休息娱乐、集庆等场合中的民间歌曲,它的流传最为广泛、普遍,形式较规整,表现手法较多样具有曲折,细致的特点,小调产生在人们劳动之余。
扩展资料:
民歌就是劳动人民的歌,是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经过广泛的口头传唱形式逐渐发展起来的,和人民生活紧密地联系着的歌曲艺术,悠久深厚的历史传统,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博大的文化背景,众多的民族和人口是造就民族音乐的最大原因。
中国各民族的民间歌谣蕴藏极其丰富,从《诗经》里的《国风》到解放后搜集出版的各种民歌选集,数量相当多,至于仍流传于民间的传统歌谣和新民歌,更是浩如烟海。
这些民歌就形式而言,汉族的除了民谣,儿歌,四句头山歌和各种劳动号子之外,还有“信天游”、“扑山歌”、“四季歌”、“五更调”,至于像藏族的“鲁”“协”,壮族的“欢”,白族的“白曲”、回族的“花儿”、苗族的“飞歌”、侗族的“大歌”等,都各具独特的形式,民歌的内容丰富,种类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