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要交多少年才能享受终身医保?

2024-10-27 16: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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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男性需要缴费达到30周年以上,女性需要缴费达到25周年以上。
2、男性需要达到缴费25周年以上,女性需要达到20周年以上。也就是说根据你们当地的一个政策规定,符合这样的一个累计缴费年限,那么就可以正常的办理医保的退休待遇,当然办理医保退休待遇,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的养老保险一定要达到退休的要求,这样的话,你的医保,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医保的退休待遇。
3、职工医疗保险他的这个累计缴费年限其实全国并没有统一,而且男性和女性之间也没有统一,所以说职工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大致是分为这两种情况。
4、因为医疗保险从2001年实际上才开始正式交纳,所以说很多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他的这个累积缴费年限都是不足的,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医疗保险是允许一次性补交完成所有的一个缴费年限的要求,当然我们的养老保险,一定还是要具备这个退休的条件,才可以补交医疗保险的费用。
5、如果你的医保退休待遇不能够办理,也就是不享受这个正常的医保退休待遇的话,就意味着今后的自己看病就医住院期间是不能享受实时的一个医保报销待遇,而且如果你不办理这个职工的医保报销待遇,即使你退休以后想要享受这个职工医保是无法再享受的,当然你自己掏钱也是没有办法享受的,你只能去选择另外一种医疗保险,也就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退休这样一说的,所以说你在退休年龄之后还要继续缴纳相应的费用,虽然这个费用并不是很高,每年大约是200多块钱,但是它的报销比例相对来说是非常低的,仅仅只有50%左右。

回答2:

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参考资料:医保-百度百科

回答3:

如果想要终身享受医疗待遇,男性至少要累计缴纳25年、女性至少累计缴纳20年,最好不要中断。交够一定年限后,就可以不用交了。各地职工医保缴纳时间的规定有所不同,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满最低年限,需要一次性补齐,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回答4: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