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离职,只要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申请,交接好工作即可离职。
公司的制度是不合法的,尝试跟老板沟通是不是你的离职一时半会找不到人干活,沟通好,也让老板知道你是懂法律的,如果因为这个扣你工资可以到劳动局举报。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试用期签了合同的没,不过一般合同都会注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大部分公司并不会那么严格,这明显就是老板想逼你走少给钱,如果有更好的机会就直接走吧,让他扣点钱
一般来说,你的这个老板说的是正确的,因为你们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有这项条款那么你就有义务一个月后再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