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2024-11-29 21:50:2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甲和乙是共有人,甲未经乙同意卖房给丙,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若乙向丙索要房款,应视为乙同意转让,即甲和乙共同将房产卖给丙,完全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

回答2:

搜一下:物权法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