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心理学界一般把青少年期界定为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这一发展阶段,相当于中学教育阶段(林崇德,2002)。其中十一二岁至十四五岁这一阶段称为少年期,又称青春期;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称为青年初期(林崇德,1995)。而西方大多数发展心理学家对青少年期的界定更为宽泛一些,认为青少年期是指从青春发育期开始直至完成大学学业这一发展阶段,即十一二岁至二十一二岁,这大致相当于人生整个发展历程中的第二个十年。(Cole&Cole,1996;Santeock,2001;Sternberg,1999)
参考资料:《青少年发展心理学》张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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