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如果被告搬家了,法院可以查到现在的住宅。
法律分析
法院是可以对被执行人房产信息进行查询的,而查询的方式有很多,如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或者通过网络进行调查。强制执行是指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裁定等内容能够实现,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我国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强制义务当事人履行其应该承担的义务的行为。在法院对案件下达判决书后,被告人并没有进行上诉,但同时也不履行判决义务或者下落不明的,原告可以向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被告人在执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义务的,或者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对财产进行转移等逃避的,执行员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
4、执行。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措施:
(1)强行冻结或划拨被告人的存款。
(2)强行扣留被告人的工资等收入款项。
(3)强行对被告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查封、扣押。
(4)可对被告人强行查询、搜查,确认是否有隐匿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当然可以查到了,但不会告诉你,法院对这些东西也有调查取证的权利,有些老赖就是这样,把房子啥的固定的资产转给其它家人,然后和家人法律上断了关系。
查不到,强制的只是财产,不会限制自由的。所以,搬到哪了,应该查不到。
完全可以,而且名下财产都可以查,卡里或者网络上有钱直接划走。不要做老赖,别说什么没钱房子车子用品都是可以换钱还债。
强制执行,也不说一定100%满足原告的诉求,执行财产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查到被告的财产,如果查不到是没办法执行的。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如何界定查到查不到呢?如果法院不积极查怎么办呢?这时候原告就要提供线索,否则效果可能很差,除非对方大批资产都是公开的,转移了的很难查,看法院责任心也是不靠谱的!如果涉嫌违法,警方介入可能更容易调查清楚,如果只是财产纠纷,原告自己也要好好关注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