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不要抚养费,6年后又要,女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不要男方付抚养费女方条件比男方好?

2024-11-21 03: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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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答2:

你说的这个从法律上来说属于两个纠纷。
第1个纠纷男方要抚养费的纠纷,男方是代表孩子要求女方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的问题,这个是可以随时要的,如果说不变更抚养权的话,这个是女方应当给付的。
第2个纠纷是女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纠纷,在孩子随男方生活对孩子成长不利,所以女方生活更有利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关系,但是当孩子超过8岁或者是超过10岁的话,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回答3:

一是你可以不答应,因为以前的离婚规定了的,你可以不负担抚养费。
一是你可以交付抚养费,因为孩子。
人,是有感情的,虽然你与那个他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但永远改变不了的是你是孩子的母亲。当然,你还要与你现在的家人商议。

回答4:

如果是女方条件比较好的话,是可以申请更改抚养权的。

回答5:

可以的,直接去法院起诉,孩子会判给条件好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