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算价是指项目竣工后,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结算方式,向业主结清双方往来款项金额。项目结算价在项目施工中通常需要发生多次,一直到整个项目全部竣工验收,还需要进行最终项目竣工结算即工程最终结算价。从而完成最终产品的项目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在此主要阐述项目备料款、项目价款和完工后的结算(项目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还包括(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①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②暂估价应按计价规范相关规定计算。③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④施工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⑤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⑥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4)规费和税金按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5)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