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规定的继承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有真实有效遗嘱,则按遗嘱继承。
继承应该对于承担了较多扶养义务的人,以及无劳动能力的扶养关系人保留适当份额。
法律上不存在你所说的女儿无权继承的情况,关键看财产所有人的真实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