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题所述,该问题属于对应付账款余额性质说明的延伸,提问者对该科目余额属性的理解是正确的,如下再作延伸说明给予参考;
2、应付账款的支付依据,是基于合同协议、结算单据(发票等)、实收货物或获得劳务及其他合法挂账凭证为前提的,当按照协议提前预付的款项则可理解为预付性质,当业务完结,最终结算清算后支付额大于挂账额,则为多付款项而应予收回,此时可理解为应收回性质(当双方仍继续存在业务往来,一般情况下该多付款项经双方确认作为日后业务的结算款,则可理解为预付);
3、在实际业务工作当中,对经济业务性质的理解应综合业务所涉情形加以深入分析;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应付账款借方余额表示什么
“应付账款”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预付的款项.
表示已付款发票没入账,可能是预付的货款或付多了的货款。
应付账款借方余额表示是预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