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是的。
当兵入伍时,安置卡会和入伍通知书一起给你,你当兵期间家属凭此享受军属待遇,退役后交还民政局,办理安置手续 。在此期间,不接受民政局军人转业安置办的分配,自然视作放弃。当然可以选择自主择业,领取自主择业费,即会收回安置卡。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免交费用,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凡符合规定的,各级工商部门要优先及时办理营业执照。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签证费。
(4)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5)其它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