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一般签几年有法律效应

2024-12-28 0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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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超过20就可以,超过20的部分无效。

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扩展资料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2:

房屋出租合同,一般承租人交多少年费用,出租方就与承租方签订多少年租期。但注意合同条款,最后注明:终止合同时,出租方归还剩下月份的租金。

回答3:

签了就有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后,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发生定金,押金或租金,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回答4:

你好!如果没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在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属出租方违约。如租房合同有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告知时间等特定条款,依约履行。提前告知时间条款一般常用于对租期到期续租或不租的。如仅需提前多少天告知对方想解除合同不作为提出方违约,这样的合同约束力太小,违约方的违约风险相应太小,对守约方不公平,守约方容易遭受损失。关键是看你跟承租方有没有在合同中写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提前30天告之租户,单方面中止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