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秦前,肇庆属百越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平定百越,建南海郡、桂林郡及象郡。今肇庆部分地域属桂林郡、南海郡。秦置四会县,辖区包括现在的四会、广宁、怀集等市县的全部或部分,隶南海郡[1] ,三国·吴黄武五年(公元226年),建置沿东汉,大部分属广州,少部分属交州。时北部(现怀集县一带)属荆州临贺郡[1] 。东晋永和七年(公元351年),置16县,分隶4郡,统属广州。四会县、怀化县隶南海郡;广信县、高要县隶苍梧郡;元溪、端溪、封兴、都城、晋化、龙乡、夫阮7县隶晋康郡;临允、新兴、南兴、单牒、平兴5县隶新宁郡[1] ,统属广州。南北朝时期(公元420~479年),分属广州、湘州。公元479~502年增设龙乡、罗平、永熙、宾化、宁乡、长化、定昌、宝宁、齐安、初宁、永城11县及广熙、齐安、齐建、临贺4郡,分属广州、湘州。公元502~589年设54县,分属广州、成州、建州、新州、泷州;梁天监六年(公元507年)九月,升高要县为高要郡,并置广州都督府于高要郡。 南朝刘宋元嘉十三年(436年),划南海郡四会县银屯乡设立,属同时所置的绥建郡,地望为今县中部和东部。刘宋年间(424~453年)分封阳县立永固县,地望为今县南、西南部。南齐年间(479~502年)分封阳县立洊安县,属临贺郡,地望为今县西部和北部。隋朝开皇九年至大业十三年(589~617年)怀集县属南海郡。唐朝武德四年(621年),置齐州、威州分别设治于洊安县、怀集县。唐朝贞观元年(627年),怀集县、洊安县属南绥州。唐朝开元二年(714年)并永固县入怀集县。唐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四会、怀集、化蒙、洊安4县隶广州[1] ;唐朝至德二年(757年)改洊安县为洊水县。五代(907~960年)怀集县、洊水县属南汉兴王府(即广州)。宋朝开宝五年(972年)并洊水县入怀集县,自此形成今怀集县的基本境域。北宋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怀集县隶广州[1] 。
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怀集县改隶湖广中书行省贺州。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改隶广西梧州府,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怀集县由梧州府改隶平乐府信都厅[1] 。 民国元年(1912年)改隶广西梧州府。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隶属广西平乐督察专员公署。
怀集县之名,始见于南北朝时刘宋元嘉十三年(436年),时析四会县银屯乡置怀集县。
为什么定名怀集县,旧县志乾隆本卷一称:“以县西有怀高岭得名:或以民瑶杂居,欲长民者绥怀而聚集之地。”同治本卷一称:“怀高岭,城西半里,县之得名本此。”民国5年本卷一记载亦同。另有《今县名释》怀集县条称:“有怀溪水,晋因置怀化县。”其意即由怀化改为怀集。此三说颇值得探讨。
按我国地方定名的习惯,一是从实,一是从虚,两种情况。所谓实,即以当地的地(包括地形、地貌、地势、地理位置等)、人、事、物为依据,从客观实际系地、系人、系事、系物;所谓虚,即以人的主观愿望为出发点,从当地的人情风俗、生活习惯,或当时当地的政治情况等而定。从怀集这名本身来看,不论是 “怀”字也好,“集”字也好,均为虚而不为实,犹以“怀”字更为明显。
何谓 “怀”,《辞海》怀字第6条注为“安抚”,《汉语大词典》第10条注为“旧向”;第12条注为“安,安抚”。怀集条注为“怀柔安集”。
怀集县古为南粤地,时称南蛮。秦统一全国,置南海郡,怀集归所属。至刘宋元嘉时,怀集仍属待开发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虽民瑶杂居但汉人为多,民族矛盾并不突出。封建统治手段不外乎安抚和镇压两种,有时是两种兼用。在民族间没有矛盾或矛盾不突出的情况下,理应采取安抚手段,使民心感恩归顺,以达到国泰民安的统治目的,这是统治者的愿望。与怀集县置县的同时,还有析四会置新招、化蒙、化注县(《广宁县志》道光四年重修本)。从封建统治者给这些县定名的用意看,充分表现出统治者通过安抚手段,达到统治的目的。中国现在很多县名是用字的,如怀化、怀宁、怀安、怀远、怀来、怀矛、怀德等,这些县名是古代置县时定下来的,而且都是边远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同样表现出封建统治者的这种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