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得了重病没有能力赡养老人怎么办

2025-02-06 0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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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又是一项法律义务。对于子女无能力赡养老人的情形,并不能因此而要求国家来养.对于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可以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核实确定.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义不容辞,毋庸置疑。尽赡养义务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经济的,也有体力的,还有精神的。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无赡养能力,只限于无责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说缺乏经济实力,或自己体弱多病,或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就是无赡养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回答2:

赡养人无能力赡养老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回答3:

由其他有赡养义务且有赡养能力的人进行赡养老人。如果都无,建议申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