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王大姐说,公婆已经补偿了数百万元的拆迁补偿,原本的拆迁款是老两口的,孩子们不应该参与其中。这对老夫妻有自己的安排,但自拆迁以来,这对老夫妻没有房子居住,王大姐夫妻两人,也表示给他们购买一套房子,不过两个老人不同意。
之后经过协商,还有另一种方式,就是公婆和弟弟一家住在一起。他们每年支付3万元和最低生活保障金,他们一年给弟弟48000元。老两口也同意了,后来便将拆迁款交由第三方保管。
但在签署协议后不久,王大姐公婆便有了其他想法,坚持要把所有的钱拿走。公婆的做法让王大姐觉得有些不对劲,并担心这对老夫妻会把所有的钱都给弟弟。对于突如其来的钱,弟弟肯定会花很多钱,将来如果老夫妻出现什么情况使用这笔钱的时候,则无法保证。王大姐说,她的想法不是凭空捏造的,原本公婆就偏袒小儿子。
后来,帮忙的记者跟随王大姐找到了公婆目前正在租房子的房子。可是原本这对老夫妻要跟着小儿子住在一起,为什么现在又在外面租房了?这时,王大姐的小叔子也走出了房间,记者也向他了解其中的原因。
小叔子表示,如果老两口要跟着他的生活,每年还要从拆迁中拿走了3万元和每年的生活津贴作为生活费,但不久之后,大哥偷偷将这笔钱已被冻结,还不让父和母自己生活。小叔子说的话与王大姐说的完全不同。原本说好的养老金协议究竟是怎么才反悔的呢?作为一个大哥,真的不让老两口和弟弟生活在一起吗?
事后,记者找到大哥了解原因,哥哥说他没有让弟弟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起初,让他们买房也不买,他们把所有的拆迁钱交给了弟弟,之后带女儿过来看老两口的时候,父母却不让他进门还扔了东西,并且还声称不要管他了。
老人做法虽然不太好,可能有什么原因,但老人是有权利做他自己的决定的,如果小孩不养老人那就错了,老人再什么样什么不对也必须养,如果孩子没有养那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是可以告的
如果补偿款由老人家合法享有(我的意思是说,确实应该补偿给她一个人),那么老人家有权将这些款项赠与给小儿子的,但并不能免除大儿子赡养老人家的义务。你的这个说法在法律上行不通,只能从情理、道德上讲讲的!
财产共同继承、老人共同赡养!
这样的老人有很多,跟他们也没法说!哎,有理也说不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