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摊还怎么办理流程

2024-12-23 01: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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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是园区公积金,首次动用或提取你的公积金,你必须去所贷款的银行取得H1申请表和还款记录之后,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公积金卡(或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双方再同一户号下的户口薄)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封面至房价页、签名盖章页)
5.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H1申请表(银行给你)

准备好所有资料之后,早点去这些银行网点办理业务,结束后还要返回所贷款银行,即可一次性办理完成提取和摊还业务了哦。
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园区只认黄色封面的公积金本,如果公积金本是绿色的封面,建议一定要带着市民卡;同时要绑定银行卡为提取账号;
2.园区公积金中心只是业务中心,不能办理提取和摊还,提取和摊必须去各大银行网点!结束后一定要再回到所贷款银行处提交资料方可完成!
3.如果你公积金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即可带着上述资料前往干将路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摊还,但提取必须去所在的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哦。

回答2: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