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没钱怎么办

2024-11-20 2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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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案是:交通事故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包括: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执行的期间是为2年,所以要尽早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避免错过申请执行的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回答2:

交通事故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没钱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2、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什么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法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以上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回答3:

判决生效后,对方没钱,或者额还是不给钱的,拿着判决书到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他的财产,例如:对方有银行存款,有房产,或者有其他不动产,车辆。都可以查封拍卖的。然后用拍卖的钱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查封的,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等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你。没钱还没有财产的,谁也没办法。

回答4: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不要申请人预交执行费了,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支付。
也就是说你只要带上生效判决书、执行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就行了,不需要交钱。但你有义务提供被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存款的银行、房产、车辆线索等。
可能需要等对方有财产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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