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有经济适用房准购证,但是家里人商量了,说是房产写我妻子的名字,现在房子还没签合

2024-12-15 03: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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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济适用房为福利性质,如果改名,等同于买卖,出证后五年之内不得买卖(更名,依法继承除外),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没必要多此一举,建议还是放弃这个想法。
为限制买卖福利指标,绝大部分地区规定:
1、经济适用房规定,出证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出证定满5年后,如若转让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一般为出售成交价的10%。也就是说5年后这个房子要改成妻子一个人的名字,等同于出售,除了交正常的契税等外,还需要补交成交价10%的出让金。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