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送达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不去处理,交通部门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现在不处理,换证的时候交通部门会强制执行,处理之后才可以继续换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那你的记录会一直被记录在案的,以后换资格证是有影响的。
有违章记录未处理的车辆,无法通过年审。这种情况可以借用别人的驾驶证去处理,再就是车管所一般都有车虫(黄牛)花钱让他们处理。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额不超原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处罚会根据身份证号(也是以后申请驾驶证的编号)给予锁定,就算侥幸取得驾驶证,但有交通违法未处理不能办理驾驶证其他相关的业务(包括换领、补证、审验等),俗称“翻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