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是泛指清代及以前形成的,具有特定格律规范的一类韵文体裁。这类体裁分为诗和词两类,从形成的时间看,词的形成要晚于诗。其中诗又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是指唐代之前的各个时期的诗歌,象诗经中的各篇,楚辞各章以及汉代及南北朝的乐府诗歌,都属于古体诗。近体诗是在唐代逐渐形成的一种句子整齐、格律严谨的诗歌,通常为五字或七子一句,两句作一联,联与联押韵,且通常押平声韵。其中两联成篇的,即四句为一首诗的,称为“绝句”,五字句的叫做“五言绝句”或简称“五绝”,七字的则称“七绝”;还有四联成篇的,即八句一首,称为“律诗”,五言的叫“五律”,七言叫“七律”。这两种类型是近体诗中最常见的。
词也是在唐代产生,五代开始逐渐兴起,到宋代进入鼎盛时期。故文学史常称“宋词”。词是一种句子长短不一的诗歌体裁,故也称“长短句”。但是,词是依傍当时的歌曲曲调来创作的,故有曲调作为其各律规范,每种曲调的名称,即是词牌,词牌即规定了该词的格律,而与词本身的内容多无关系。故每一词牌下,篇幅是一定的,且各位置的句子的字数也有规定,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减。今天,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的词,其曲调已经失传。
词发展到元代,即衍变为“曲”,那时的曲称为“元曲”。元曲又分南曲和北曲。其与词在本质上是一类事物,只是其格律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是衬字的加入——元曲虽同宋词一样是依傍曲调的,但其句子可以根据需要加入所谓的衬字,有时可以多至十数个字,其语法也更为口语化。其次,就是用韵的规范产生了变化,是以北方官话发音为用韵基础,其规范称为“十三辙”。而近体诗与词的用韵采用隋代形成标准的“平水韵”。
古体诗,即唐代以前诗歌的用韵,并无全国统一的标准,诗歌作者多以自己所生活的地方方言发音来押韵。这就是许多古诗词在今天看来,并不押韵的原因。
古诗词的创作,需要有深厚的文字功底,以及渊博的学识。首先,古诗词的创作有严格的格律规范,且句子简短精炼,需要高度凝练的语言,短短几句,便能营造出如画的境意,而且读起来,要节奏清晰,声调如歌。
其次在遣词造句上,忌讳生造词句,而是要字字有根源,强调对历史典故的概括与活用,而且关键位置的词字尤为重要,不见要表达上惟妙惟肖,而且在读音音节上,也要感觉气势连绵,且铿锵有力。这些关键的词字,称为“诗眼”,如一个人的眼睛一般——一个人的双眼如果炯炯有神,则这个人就有无限生气,诗词也是如此。
古诗词创作的具体各律规范,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做介绍。如有兴趣,可以参阅王力先生编著的《诗词格律》这本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