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恢复户籍手续。
申请恢复户口时,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凭相应的证明与手续(申请报告、原本市户籍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街镇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提供法院解除失踪(死亡)证明),直接去当地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户口。
并不复杂!及时去所在地派出所,实事求是说明情况,把从失踪到回来全部过程毫无隐瞒的讲清楚。具体情况接受公安派出所询问及审查。只要符合法规要求,是可以上户口的。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我认为你应当到当地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你这些年都去了哪里干了些什么?把事情整弄清楚了会把户口恢复的。
需要村里开具证明去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后就可恢复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