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是执法主体,任意罚款肯定违法。
一、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做罚款处理
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
二、我国法律上的罚款规定
1.罚款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力,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力。而我们现实中的很多不具备上述特征的组织行使罚款的权力的就是在违反法律规定。
2.罚款的对象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使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其只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任何组织都不能对其所属的成员进行罚款,具有罚款权力的特定行政主体也不例外。
3.罚款的原因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罚款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这一性质决定了罚款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对其他行为,即使是违法行为也不能进行罚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名目繁多的罚款,大多数是针对非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实施的罚款。
这个不违法,罚款不是很多,企业就这样,不可能让你在工作中玩手机,罚款不是目的,主要是为了制止你看手机,任何企业都有这样的权利,也是国家大法允许的,只要罚款不超过本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就可以。
厂规厂法规定上班时间玩手机罚款100不违法,罚的再多也不违心,原因是厂规厂法是一种约束没必要触碰,罚再多的钱不玩就罚不着
这算违法,因为工厂没有罚款的权利。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作为一个工厂
当然有它的规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这当然不是违法行为要是没有厂规的话
工作时间都玩手机
谁还愿意去工作
厂里的效益怎么出
工人的工资从哪里来
想想厂子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