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绩点,我问问,补考⼀重修过后绩点怎么算的?

2024-11-02 19: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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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考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补考过和另一种是重修。补考考过的话60到80分,绩点都是1.0。只有超过80,绩点才是2.0。

重修相当于你重新学习这门课,重修的话就按正常方法计算绩点,也是60分是1.0,多考1分加0.1,以此类推70分2.0,80分3.0,90分优秀4.0。

大学考试某一门课未通过(一般是必修),下一个学年重新上这门课,并重新考试称为重修。

大多数高校都采取这样的策略:当一位同学在期末考试中有多科不及格,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给予补考机会,若该同学在补考期间把不及格的科目补考及格则不需要重修,但假如有超过一定数目的学科还不及格则要重修这些课程。或者在四年下来还有没过的科目则在毕业前需要重修并参加考试及格后才予以毕业。重修需要交纳一定的重修费。重修分为插班重修和开专门的重修班组两种。

1、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补考是各办学单位为考试不及格或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而举行的考试。学生的学年成绩不论有几科不及格,均需进行补考。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准予补考。对考试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后,可准予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开学初两周内进行。试题的范围、难易程度和评分标准应与学年考试相同。

扩展资料

相对于大学考试来说的,学生在大学每学期的期终考试中,对不及格的科目,学校会安排在下一个学期的初再给那些考试不及格的同学一次重新考试的机会,就叫做“补考”,如果补考不及格的话,则必须进行重修,重修后补考不及格,则可能拿不到毕业证。

21世纪高校放宽了对补考的要求,规定只要曾经不及格课程少于某一学分、且在毕业前修完曾不及格课程,仍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

要修过每一门课程才有毕业证,绩点够1.5才有学位证。也有很多大学对于补考超过一定学分的学生不给予学位证。

绩点计算方法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 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绩点制: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那么GPA是(4×3+3×2+3×3)÷9=3。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绩点

回答2:

1、补考后如果过了的话是按照两个等级算的,60—80分为1.0,如果超过80按2.0,个别学校是都按1.0算的。

2、补考没过的话就重修,重修的话按正常方法计算绩点,60分是1.0,多考1分加0.1,但是会有挂科和重修记录。

补考是各办学单位为考试不及格或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而举行的考试。

学生的学年成绩不论有几科不及格,均需进行补考。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准予补考。对考试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后,可准予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开学初两周内进行。试题的范围、难易程度和评分标准应与学年考试相同。

相对于大学考试来说的,学生在大学每学期的期终考试中,对不及格的科目,学校会安排在下一个学期的初再给那些考试不及格的同学一次重新考试的机会,就叫做"补考",如果补考不及格的话,则必须进行重修,重修后补考不及格,则可能拿不到毕业证。

21世纪高校放宽了对补考的要求,规定只要曾经不及格课程少于某一学分、且在毕业前修完曾不及格课程,仍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

要修过每一门课程才有毕业证,绩点够1.5才有学位证。也有很多大学对于补考超过一定学分的学生不给予学位证。

大学考试某一门课未通过(一般是必修),下一个学年重新上这门课,并重新考试称为重修。重修需要交纳一定的重修费。重修分为插班重修和开专门的重修班组两种。

扩展资料:

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某些学校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所采用的是分段绩点法,强调按分数区分绩点层次。如下:

4-3*(100-f)^2/1600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 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绩点

回答3:

挂科后该门课程成绩就不再计入绩点计算。

补考,重修通过之后该科成绩也不会计入绩点计算。

拓展资料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

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这是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

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却忽视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目前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绩点在大部分高等学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时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一般要求平均绩点达到2.8以上才能参与研究生的保送。

参考资料:绩点-百度百科

回答4:

分析如下:

补考只有两种结果。过和重修。过的话60到80分。绩点都是1.0。超过80是2.0,重修的话就按正常方法计算绩点,也是60分是1.0,多考1分加0.1

1、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目前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3、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那么GPA是(4×3+3×2+3×3)÷9=3。

4、补考是各办学单位为考试不及格或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而举行的考试。学生的学年成绩不论有几科不及格,均需进行补考。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准予补考。对考试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后,可准予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开学初两周内进行。试题的范围、难易程度和评分标准应与学年考试相同。

拓展资料

1、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将在北大全面实行,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自2002级学生起,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

2、早在1999年起就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几年来这种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接受。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方法为把各科成绩按绩点数乘以学分,再以总学分除之。

3、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各院系教务员在录入成绩之前,应对成绩分布进行检查,如偏离太远,应将成绩交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作出微调。另外,全校通选课、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成绩更加应该符合学校给出的分布,这对于GPA评价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4、绩点在大部分高等学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时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一般要求平均绩点达到2.8以上才能参与研究生的保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绩点

回答5:

补考、重修都是有绩点的。绩点的产生是由考试成绩决定的。
补考只有两种结果。成绩及格通过和重修。通过的话一律60分,计算绩点的时候你这门课绩点
需要提高GPA!大学教务系统改分,改挂科的加 ( 教务系统改GPA,改成绩:26941511 夜行者 )的同时请注明来意。
就以你考60分结算。如果挂掉就是重修。那么重修之后考试按实际成绩结算绩点。
但是一旦有重修的话,所有评优评先都与你无关,所以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