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如被判处管制,则与一般公民实行同工同酬;如被判处拘役,则“酌量发给报酬”;如被判处有期徒刑,则对有劳动能力的服刑人员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是无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广东省司法厅管理的监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出台了罪犯劳动定额管理与劳动报酬发放考核实施办法,
实行罪犯劳动奖励制度,
按罪犯的劳动能力和熟练程度,划分不同的定额档次,
在8个小时的劳动时间里,
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的可按百分比提取数目不等的奖金,
每月兑现一次,监狱财务科直接将钱转入罪犯零花钱账户。
这样,有些罪犯一年下来能获得几千元的奖金。
【3】四川省的司法厅,也规定了监狱里服刑人员,
在劳动中,可以给一些补偿金 。
这些犯人可以把钱邮回家中去,改善了与家人的关系,
这样做,也促进了犯人的改造积极性。
【4】许多监狱规定了犯人在服刑时,参加劳动改造,适度发一些钱的,
鼓励犯人改造的积极性。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