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除了原告,被告说话,家人有说话的权利吗?

离婚开庭除了原告,被告,家人有说话的权利吗?
2024-12-01 06:54: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为了解案件事实,经许可可以发言。一般不能发言。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则不能发言。一般家属只能在庭审时听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回答2:

就看你的家人是否有委托授权书,没有的话,你们就是旁听者,无权说话。只有当事人也就是原被告本人和他们的委托代理人 在法庭开庭的时候有权说话。

回答3: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时,除了原告和被告说话,原、被告的家人都没有说话的权利。
当然,如果原、被告委托家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或者申请家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是可以说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