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指民法上的,以18周岁为界,凡是年满18周岁的都视为成年人。但是,民法上也把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生活的,也视为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扩展资料: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随着年龄日渐增长,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会经历从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能力,到能部分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能力,再到完全能够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能力这几个阶段。
我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少年儿童成长发育的实际情况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客观需要,将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进行了划分。
2004年,第17届国际刑法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最终形成了《国内法与国际法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决议》。
“决议”明确,适用特殊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不得低于14周岁,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适用教育措施。可见,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与国际上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总体规定和趋势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成年人
广义上应该是指18周岁以下
但是从一些法律量刑上来看,有些量刑也等同于将16周岁定为成年人了
下面有些资料,你看下吧,应该可以做为参考。。。
目前,我们开展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所依据的法律,虽然能体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精神,但存在不少缺陷:
一是未成年人概念不规范。我国刑法中,儿童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未成年人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这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不相符合,我们应当在法律上统一制定标准,与国际接轨。
二是刑法总则中在定罪、量刑、行刑三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缺乏特别保护的原则规定。(1)在定罪方面,刑法第17条规定了不满14周岁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可以成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可以成为任何罪的犯罪主体。可见犯上述8种罪的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和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这两类未成年人定罪等同成年人,没有体现特殊保护和从宽的政策。
犯法啦....
连16周岁都没到...
15岁的孩子懂什么情啊爱的?懵懂的啊
现在对未成年人保护都挺厉害的
也许会被判刑
15岁的孩子没有婚姻意识....根本不能为自己的未来做主...
19岁一下算未成年人!
他们谈恋爱,女孩跟男孩走不犯法,因为她是自愿的!
自愿离开不算犯法!
如果报警抓住了男孩,应该不会判刑,因为那女孩是自愿的!
事情没闹大是没问题的,但是你朋友让那个女孩跟他回家这事他也干?太不会考虑后果了,年轻气盛啊!如果你朋友是成年人的话,或许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