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不合理。首先劳动法有规定
,一个月上满167.4小时就可以正常拿工资,而你一个月只休两天(说明你也是超时上班,按理来讲,应付一定的加班费),但你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没有活让你去做,而公司放假,这本身就不是你的问题,是公司业务的量不够,即便是这样天天放假,公司也应该给与正常工资。也可以拨打劳动部门的电话咨询一下你现在的情况!
违不违规要看你的合同了。
第一,你们的工作时间超出国定时间,单位合同是否约定有半天的加班费用,没有就告他。
第二,假定合同规定工作5天半,另有半天的加班补偿,那扣你4天是也说得过去。反之则不合理。要不你也可以用你的年假抵啊,年假用完那就只能挨扣了。
第三,你要是不让扣,其余4天去单位上班——记得打卡,这样就没理由扣你4天工资。他一定扣你告他,不过4天钱是保住了,饭碗可能就没了。
第四,再说句不中听的,只要你的收入没低于你们地方的最低水平及你合同上约定的酬劳,那你们公司换个方法扣你的奖金,你也是没办法的,钱是扣定了。丫的就是变了相的扣你钱你也无处伸冤啊。你的老板还会得意的告诉你:“咱又没犯法,你去告啊。”结果还是你卷铺盖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