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2014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条件相关信息如下:
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对口,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聘用合同制教师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校或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
(4)除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考生和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外,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报考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成绩,社会人员报考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所有被录用聘任的考生,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2、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非东莞户籍毕业生必须是省属重点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宽毕业院校的限制:
(1)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的毕业生;
(2)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
(3)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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