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5.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7.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8.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10.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11.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2.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13.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应加盖企业公章。)
14.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15.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应加盖企业公章。)
16.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7.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8.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9.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
20.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1.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
22.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23.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4.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25.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修改后的企业法人章程或者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26.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修改后的企业法人章程或者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7.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修改后的企业法人章程或者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28.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29.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30.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31.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3.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4.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35.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6.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37.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38.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9.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40.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1.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2.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3.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44.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5.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46.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7.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8.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9.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提交。)
50.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1.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提交。)
52.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53.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4.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55.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56.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57.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