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一般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只是承担行政责任,按照规章制度处罚。员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经对你说的情况仔细分析,解答如下:
1、你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你当时是作为公司委派人员进行现场协调工作,所行使的权利是合法有效的,老板的要求不合法,按照合同中诚实信用原则,厂商调试好了设备,就应该签字,不签字就是对合同的不遵守。所以,你的签字没错,而且不用对此承担责任,即使由责任,也应由单位承担而非你个人。
2、老板要求你写出书面报告,无非就是想找出你是否是在被胁迫、威胁的情况下签字的,如果你是在杯胁迫、威胁的情况下签字的,签字无效,老板可以由合适的理由拒绝付款(没有正式验收)。
3、书面报告对你是否有利将视情况而定。按你所说,老板不想付款而要求你不签字,
一种情况是:你提交了书面报告,老板没有找出问题,将对你进行报复行为(比如降职、罚款等),而且有了你的书面报告作为证据;
第二种情况是:老板看了你的书面报告,认为你没有错,找点别的理由搪塞厂商不付款,而将你留下,书面报告是老板自己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第三种情况是:你的书面报告为你辨明了签字过程,将成为老板与对方谈判的筹码,必要时将可能作为证据要求确认调试单上签字无效,以避免付款。
4、如果你不写,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得罪老板,卷铺盖走人。因为老板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又不能顺利下台阶,只能采取这个手段。
建议你可以视情况,看看写了合适还是不写合适,如果你打算走了,那么也做好证据准备,老板不给你补偿,你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你老板如果是无故拖欠设备款那么属于合同违约行为,本来就不在理。
2而你正常情况下无需负法律责任的,如果老板拖欠款项因为对方违约在先,那么你负责任的前提是你有没有越权行为,就是你签订设备调试确认书是不是在你的职务范围内,如果在你就不负责任。
3你该不该填写就看你是否依职权行为,你的职务是不是允许,如果允许你填写没有问题。
4如果你越权填写的话,那么情况报告书可能对你不利。
你在这件事上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你所做的是你职权范围之内.
应该承担责任,但是不应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