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单位宿舍待班突发疾病去世算不算工伤?

2024-11-24 17:27:2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需要看情况,看是否因为工作造成伤害以后,才突发疾病。还是是自身原因。前者算工伤后者则不算。
根据《工伤条例》中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2:

这个可以算在社保范围内的,毕竟现在都有五险一金的是可以咨询社保部门办理只要企业配合你就可以拿到赔偿。

回答3:

这样说的话不会算作工伤,I伤具体的说是在工作地点及上下班的途中。

回答4:

只要是在工作中发生意外的,那都属于工伤,不行的话你直接可以请劳动局仲裁,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