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上海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约谈摩拜、上海ofo、小鸣、享骑等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共商如何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行为。
有关方面将推出一系列举措,包括在共享单车上醒目张贴相关警示标语,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不满12周岁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等。
按照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今年3月25日起将施行的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还倡导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2017年3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摩拜、ofo、小蓝、由你和永安行五家共享单车企业代表参会。座谈会上,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押金和余额退款问题,五家企业均表态称,共享单车的充值余额可退;同时,摩拜、ofo等企业也均已为用户购买保险,保障用户安全。2017年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并要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2017年5月25日起,共享单车被禁止进入首都地区驻军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军队管理的医院、住宅区、干休所等其它营院。2017年7月5日,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包括三方面内容:《共享自行车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第二部分:电助力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
2017年7月10日,杭州市城管委对在杭州运营的9家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依法有序经营。9家企业签署了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规范管理承诺书。2017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2017年8月29日,广州市交委称,在8月14日至20日内,累计发现15宗新车投放行为并给予及时制止。同时,还发现各企业在现场秩序管理中普遍存在“车辆扎堆停放、乱停放阻碍通行,响应处置不及时”三大突出问题。广州市交委和各区政府联合约谈摩拜、ofo、小鸣、小蓝、优拜、酷骑等在广州经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企业,要求各企业停止新车投放,集中精力加大运维投入做好目前已投放车辆的运营管理,包括及时规整乱停放车辆、对扎堆淤积的车辆及时调度转运、及时回收残旧故障车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