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个权利!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完成学业,这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更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父母非法剥夺子女就学权,属于非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强迫孩子退学其实并不违法,因为高中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但是,家长不经过孩子同意就强迫其退学,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希望家长还是尽到做家长责任,保证自己孩子的未来,尊重孩子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