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决定》规定,起付标准为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限额为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制定起付线和封顶线的主要目的是考虑统筹基金的承受能力,保证收支平衡,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在职职工门诊1800起付,报销比例:大医院70%,社区医院90%,最高20000元;住院:第一次1800,第二次以后650,报销比例:85%,最高30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结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