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说情形,作为提供宿舍的公司,是其管理人,有义务保证员工人身安全。
二、法律依据是:
1、《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