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债权只要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债权,那就是可以转让的,其转让行为合法。合同法明确规定如下情况不得转让债权: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由担保合同而产生的债权,由于担保合同是从合同,由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是从权利,从权利只能随主权利一同转移,因此,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债权不能单独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禁止性约定,即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让;其二是限制性约定,即对转让规定了条件或期限等,在条件未满足或期限未届至时,不得转让。例如,合同中规定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另一方同意,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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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被引入国内后,国内的网贷平台在“点对点”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国内一家知名公司首创了一种被业内称作“债权转让模式”(这个模式在业内又被称作“专业放款人”模式)的产品,该模式自创立以后,很快风靡业界。
目前线下有大量的借贷中介公司在使用这种模式做线下业务,涉及金额巨大。部分网贷平台将上述模式搬到了线上,该模式目前被国内大量的平台借鉴和采用,占据了目前网贷市场的半壁甚至是多半壁江山。
在这个模式中,网贷平台以某个自然人作为专业放款人(债权人) 与借款人签订相应借款协议,并将资金先出借给融资客户(借款人)取得相应债权,专业放款人取得相应债权后,网贷平台将专业放款人手里的债权进行拆分(金额或期限或二者兼而有之),包装成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借助网贷平台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投资人(债权受让人)。
这里的专业放款人一般情况下是网贷平台的老总或高管或者是合作方。在这个模式中,基本的法律主体有四个:投资人、专业放款人、借款人、网贷平台。
其中,专业放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专业放款人与投资人之间是债权转让关系、网贷平台为相应交易提供居间服务。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债权转让模式的基本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形成债权)+债权转让+中介。
该模式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解决了“点对点”模式投资人与借款人不好匹配的问题,并且专业放款人的介入使得业务可以批量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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