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您应该可以有15天年休假。但如果您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或者请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未扣除您工资,或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话,是不能享受年休假的。